建议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组织法
建议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组织法
近年来,在社会团体快速发展的同时,违反国务院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的问题也不断增多。目前在社会团体组织建设中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:
一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管理难度不断增大。对社会团体的年度检查往往走过场,有许多社会团体违法违规的行为得不到应有的监管和处罚。
二、有许多社会团体只是由几个人组成的空架子,既无健全的组织机构又无会员,完全为个人所把持,成为了个别人从中获取个人利益的工具。
三、一些社会团体无视公众利益,超出其《章程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各种营利性的经营活动。
四、一些社会团体存在违反财务管理制度,资产来源不合法,单位和个人侵占、私分或挪用社团资产的现象。
五、某些协会、学会、研究会名誉上是社团组织,而实际上是政府某些部门下属的灰色组织。群众无法行使权力和义务。
六、有相当数量的不法分子,在利用社团组织的招牌进行各种非法活动。如进行专业认证、资格认证、质量鉴定、评定产品等级、各种获奖评比、广告宣传等等,名目繁多,举不胜举。
七、还有相当数量根本没有经过登记注册的学会、协会研究会等,进行各种非法活动,使广大群众不明真假,深受其害。
我建议:在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已经不适应当前形势的情况下,尽快制定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组织法》,以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监管力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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